十日。依据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第九条规定,机关对申请材料****后,按照下列规定办理:
1、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予以登记;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,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;
2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,**进行核查,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;
3、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,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,说明理由,告知申请人有权**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。
予以注册登记的,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。
心曲,清风佛过竹海的幽香,琴声越过风花雪月,仓海桑田走过岁月流年,那瑟瑟琴声,清澈婉转引人暇思,在心中泛起思念的涟漪。
本站声明: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络,由用户上传分享,如若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。文章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,不**本站立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