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六条,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**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;**申诉、**;申请变更**措施;向侦查机关了解**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,提出意见。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***对案件****之日起,可以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。其他辩护人经人民**、人民***许可,也可以查阅、摘抄、复制上述材料。根据以上规定,在**机关侦查阶段,律师无权阅卷;在*****后,可以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。
艳阳高照,撕扯着的生命已看不见花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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