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纽约历史学会资料显示,纽约被称为大苹果应追溯至1921年《纽约晨递报》的一位作者约翰·J·费兹·葛瑞德。约翰在报上主要是撰写赛马专栏的,他在赛马场跟来自于纽奥良的黑人马夫聊天时,得知他们对于有机会来到纽约兴奋不已,在他们眼中,纽约是个遍地黄金且充满机会的地方时,就以“大苹果”作为形容,意思是既好看又好吃,人人都想咬上一口。自此之后,大苹果市的说法广为流传,尤其流行于纽约哈林区的黑人爵士乐表演者之间。
一切都明明白白,但我们仍匆匆错过,因为你相信命运,因为我怀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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