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级工伤的鉴定情形有:
1、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;
2、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,年龄在50岁以下者;
3、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;
4、一手指除拇指外,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;
5、膝关节半月板损伤、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等。
【法律依据】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五条,***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**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。
关山四面绝,故乡几千里。——刘昶《断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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