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资回收期法是指收回全部投资所需要的时间。
决策原则:
投资回收期一般不能超过固定资产使用期限的一半,多个方案中则以投资回收期最短者为优。
优点:
能够直观地反映原始投资的返本期限,便于理解。
可以直接利用回收期之前的净现金流量信息,计算简单。
缺点:
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和回收期满后继续发生的净现金流量。
不能正确反映不同投资方式对项目的影响。
朝思暮想盼君归,五年六载空等候。望穿秋水,白发千丈,此生终遗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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