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*******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第七条,政务处分的种类为:
(一)警告;
(二)记过;
(三)记大过;
(四)降级;
(五)撤职;
(六)开除。
上述处分适用于公职人员任免机关、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。该法所称公职人员,是指《*******监察法》第十五条的人员。
我把我的心掏给了他,他却接过来把它捏死,然后把我那破碎的心掷还给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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