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花鹿或马鹿的肉含粗蛋白(19.8%)、粗脂肪(1 .92%)、钙、铁、磷、维生素A、B族维生素、维生素C、维生素E、激素等营养成分。
鹿肉与鲍鱼不宜同食。
《饮膳正要》中记载:“鹿肉不可与鲍鱼同食。”鲍鱼性味甘*,无毒,具有开胃、下膀胱水之功效。《本草纲目》记载:”鹿肉不可同雉肉、菰蒲、鲍鱼、虾食,发恶疮。”从食物药性来看,与鹿肉并不相背。但从食品生化角度考虑,鹿肉不宜与鲍鱼同食。
鹿肉与野鸡不宜同食.
苏颂说:“能动痼疾,不可合野鸡、野猪肉食,令人生癞。”野鸡肉酸而微寒。《日用本草》记载:“雉性*,微毒,秋冬益,春夏毒,有痢人不可食。”李时珍日: "春夏不可食者,为其食虫蚊,有毒也。”鹿肉甘温补阳,与野鸡的食物药性相克。另外,二者同食后会产生某些生化反应,对健康不利。
鹿肉与蒲白不宜同食。
《金匮要略》记载:”鹿肉不可合蒲白作羹,食之发恶疮。”蒲,又名香蒲,生长于池泽之中,春天的时候发芽生长,其茎白嫩,并可以食用,可以作羹,亦可蒸食,味道十分鲜美。蒲白性寒,味甘,具有去燥热、利小便、止消渴之功效,可治口中糜烂,乃凉性之物;鹿肉甘温,从食物药性来看,二者的性味、功效有所不合,通常不宜同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