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竹枝词二首》是唐代文学家刘禹锡的组诗作品。刘禹锡于唐穆宗长庆二年正月至长庆四年夏在夔(kuí)州任刺史,作《竹枝词》十一首。十一首《竹枝词》分为两组,这是其中一组二首,作于另九首(《竹枝词九首》)之后,大约是诗人前组九首完成后,又重新创做完成的,又不想在前九首后面再加上十首、十一首之题,故又题为《竹枝词二首》。
《竹枝词二首》第一首诗写的是一位沉浸在初恋中的少女的心情。她爱着一个人,可还没有确实知道对方的态度,因此既抱***,又含有疑虑;既欢喜,又担忧。诗人用她自己的口吻,将这种微妙复杂的心理成功地与以表达。第二首不像第一首那样以谐音写含蓄情事,而是从身居蜀地耳闻巴人歌唱自然引发怀乡幽思。全诗风格明快活泼,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鲜明的民俗特色。
随心一句: 分手了,我连眼泪都没有力气流。
随心一句: 如果做不了你的唯一,我连最爱也不要做。如果你给我的,也同样给了别人,那我宁愿不要。我若在你心上,情敌三千又何妨。你若在我身旁,负了天下又怎样。爱绝不是要找一双完全适合你的手,而是一双无论有多么的不合适,也愿意牵你的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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