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论什么书,我总不会忘记初次认真阅读的场景与心情,在我的书架里,每一本书都代表一段记忆,我记得我买它的原因地点,记得翻阅过几次,甚至记得我曾将它借过谁。有时候我会盯着它们静静的发呆,享受着记忆中的柔软,不管它们如何破旧,我仍旧钟爱。
看书也是要选地点的,有一阶段我喜欢夜深人静躺着看书,那时学校有规定熄灯的时间,可是没办法,看到关键处不将它看完真是无法入睡,于是便打着手电,但是又怕影响到其他同学,只能躲在被窝里看,虽然这姿势不太好受,但是心情却很愉悦,每每都把自己带入书中角色无限感慨。结果每天顶着熊猫眼,而且视力直线下降,真正是“衣带渐宽终不悔,为伊消得人憔悴”。我想如果没有那本推理小说,我这个习惯会持续很久,以前不知道原来自己胆子这么小,会被一本书吓的不敢睡,英国小说作家阿加莎·克里斯蒂的《无人生还》是我深夜看书的终结点,那首童谣真是我的噩梦啊,好几个晚上脑子里都在回映那些字,只怪自己看的太认真,想忘都忘不了。不过由此我发现了推理小说真是不太适合我,视频什么的还可以,小说还是不要了,这无限的想象空间真是吃不消,当然如果有天我想把自己作死的话大可尽量阅读。
后来改成端坐在图书馆里看,而且一定要在旁边摆两本笔记本,一本瞎写另一本记录摘抄,看到精彩之处或者共鸣之处一定摘抄,有时也写写标注读后感,大多数是即兴而发,很多后来再看时自己的都苦笑不得,很怀疑当初为何会写那些东西,很多基本上都是发牢骚,像是看哪个人不爽就在旁边骂骂他,哪处情节很揪心生气,就在旁边写活该,最恨阴差阳错的事,明明就可以园满了,却总是在误会中遗憾终身。读书笔记写了好几本,闲来就翻阅,发现有些桥段重复写了好几遍,兴许是那些东西已经进我心了,总是会在不自觉的情况下自然的流露,但是大多数我是不太满意的,总觉得写的时候夹杂着太多的个人情绪,特别是看书时候的心情,心情好时它就好,不好时就带着有色眼光看,怎么看怎么不顺眼,写出来的必然就比较片面。
都说别人的东西总是最好的,借来的书总是看的格外积极仔细,在图书馆借的或者跟朋友借的书,我总是看的分外认真,生怕有缺漏,因为我不保证我还会看下一次,有些书我不会去买,我觉得借来看比较有滋味,看完之后实在喜欢才会去买一本来珍藏,但是再想看第二遍的时候还是会去借,因为内心总觉得最先看的那本才是正的,其它都是小三。喜欢但又不能朝他们要,所以只好拼命的写,后来宁愿看自己摘抄的也不愿去看买来的书,只好让它孤零零的待着。
其实我跟书是相互影响的,不过当然大多数时间是它影响我。前面说了,有时候看书会夹杂着个人情绪,心情越是不好我越喜欢看悲伤的东西,这既可以让我发泄也可以自我安慰,他们可比我惨多了,跟他们比人生还是很幸福的。我记得我以前一个语文老师他说,每当你心情不好的时候,你就去看书,让自己全身心的融入,那么你会平静,因为那时的喜怒哀乐是别人的喜怒哀乐,你可以冷眼看别人,为什么不学着冷眼看自己呢。虽然我总是学不会冷眼看自己,但是看书确实能让我平静,让我暂时忘却不快,我同情他们的同时也分析自身,多找原因少说抱怨。
我会为了一本书去搜寻有关它的一切资料,带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去看它改编的电影或者电视剧,不敢奢望它跟想象中的一样美好,只为圆心中一个期待。我不带着过高的期望,所以总能发现惊喜的地方,有些情节确实改的比原著更加激动人心,画面感更加逼真,但是人物形象性格方面却总不能让我满意,情节改了多少会改变原版人物的形象,还有一些内心戏,这种描写还是小说比较细腻,不仅是书中人物在想,同时也是读者在想,这种感觉我在古龙先生的书中得到最多,其实他的风格看过的都知道,一句就是一段,有很多短句,有时显得高深莫测,但是总能引人思考。
有时候看过了,并不代表你记住了理解了,我时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,看了两三遍还不知道这书到底讲什么,名曰心不在焉,只入眼不如心。或者看了之后只记得里面的几个人物,还有大致情节,还是自己喜欢的,喜欢的自然关注的多,其他的有时再翻时这人到底是干什么吃的我都不知道,甚至怀疑难道他曾经出现过?这种情况出现多了,我就不得不想个办法了,就是读书笔记,很简单先写个书名,然后里面的大致人物列出来,然后下面抄写自己喜欢的段落,要是再有想法就写写读后感,要是没有就这样,或者有一些小标注也是可以的。这样做有一个好处,因为我每写一次我会在下面留日期,所以我就特别清楚的知道我每一阶段在看什么书,看什么样的书大抵就是表明我那个阶段的状态了。
如果我在寻找一份独属于自己的记忆,那么不言而喻就是这些过程了,这些点滴见证着我的成长,也让我觉得满足,这是别人抢不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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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者:抹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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