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制工人是1986年开始的。
1986年**用工****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。1986年7月12日,***发布《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》和《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》,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,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,**实行劳动合同制。
1994年国家颁布了劳动法,(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)从而确立了劳动合同制的法律地位,为全员(包括非国有企业以及个体经济**中劳动者等)实行劳动合同制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。
一般地说,对于在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就业的职工来说,1986年以前招收的职工多按固定工的**处理其与企业的关系,1986年以后进入企业的职工,多按合同制的规定来处理其与企业的劳动关系。
不是所有哭过的人全部痛苦,不是所有痛苦的人都选择哭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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