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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废物贮存年限

《*******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: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,并不得超过一年;确需延长期限的,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;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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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比柠檬萌!
(0)赞
2022-06-13 12:42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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